据巴中市人民政府消息,巴中市人民政府于2025年12月25******复,同意将巴州区0.4514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,专项用于乡镇企业建设。
该批复基于巴州区人民政府的请示(巴州府〔2025〕95号),具体涉及化成镇赵家湾村2组集体农用地0.1629公顷(含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.137公顷)和玉堂街道苏山村3、4组集体农用地0.2885公顷。农用地转用后,仅限用于乡镇企业建设,不得用于商品住宅、别墅、酒店公寓或私家庄园等项目。
巴州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办理用地审批手续,确保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、产业准入和环境保护要求,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,并不得改变用地性质及位置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