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16日,在《安阳市城市更新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发布会上,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、局长魏冬介绍,作为城市空间资源和要素保障的主管部门,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了《条例》的起草与论证工作,在《条例》中通过支持土地用途合理转换、实施过渡期政策保障、加强零星土地整合利用三个方面创新土地政策,激发城市更新活力。
支持土地用途合理转换。在符合规划和管控要求的前提下,允许存量建筑依法转换用途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类建筑、商业服务业类建筑用途之间可以相互转换,工业以及仓储类建筑可以转换为其他用途。老旧小区既有配套用房可以用于养老、托育、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使用。
实施过渡期政策保障。对利用存量建筑发展国家支持的新产业、新业态的项目,可享受5年内按原用途、原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,期满后符合规划的再办理规划、用地手续。
加强零星土地整合利用。允许将城市更新项目周边的边角地、夹心地、插花地等零星土地纳入更新项目整体利用,提高土地利用效率。对用于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的项目,经批准后可通过划拨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。
魏冬表示,《条例》还明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,要结合城市体检结果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,包括城市更新总体目标、发展策略、划定重点区域、提出城市设计要求,并将其主要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,确保城市更新工作有规可依、有序推进。目前,《安阳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》已编制完成,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。





